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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机场刺母案”昨开庭 母亲泪流满面求情

时间:2011-10-21 22:45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点击:

  曾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海归机场刺母案”昨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今年3月31日晚8点30分左右,在日本留学近5年的汪吉鑫(化名)从东京飞回上海。在浦东机场,由于母亲拒绝继续向他提供日本留学所需的学费、生活费,24岁的汪吉鑫从背包中拿出尖刀捅向前来接机的母亲,造成其胃、肝等多处内脏破裂,当场昏迷。

  昨天,浦东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司法鉴定显示汪吉鑫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检方认为汪吉鑫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建议法院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汪吉鑫的辩护人则认为事发时汪吉鑫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为其做无罪辩护;汪吉鑫母亲顾琳(化名)则数次表示汪吉鑫也是受害者,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儿子:不清楚“为何拔刀杀母”

  汪吉鑫来自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5年前,母亲顾琳在儿子高中毕业后,资助儿子去日本留学,事发前汪吉鑫是私立日本大学经济学部本科三年级的学生。今年3月31日晚,汪吉鑫从东京飞回上海,因学费问题和母亲发生争执,在机场发生刺母事件。

  昨天上午,浦东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24岁的汪吉鑫身材略显单薄,灰色毛衣外面是看守所标志性的桔黄色马甲。整个庭审过程中,无论是面对公诉人的犯罪指控还是泪流满面的母亲,汪吉鑫都显得异常平静。

  对于检方的指控,汪吉鑫几乎没有异议。当检方询问案发经过时,为何忽然拔刀相向、如何握刀、捅刺了母亲几刀、在什么部位、母亲被刺后的反应,汪吉鑫都茫然地表示“不记得”、“不清楚”。但对于为何与母亲争执、为何带刀,汪吉鑫回答得很清楚。汪吉鑫表示,他在日本一直带两把刀防身,当感觉自己受到威胁时就会用刀防身。庭审中,汪吉鑫数次表示“我很后悔”、“非常后悔”。

  母亲:后悔没早点带儿子看病

  与汪吉鑫一样,母亲顾琳也一再表示“后悔”,认为自己做母亲的不称职,没及时带儿子治疗精神疾病。在今年日本地震时,儿子曾告诉她“耳朵里有异响”,而早在2009年,她和丈夫也已发现儿子的行为有些异常。“有一次他回国,我们3个人走得挺好,突然他大叫一声,我们都觉得很奇怪。”

  “先是砍到我的头,然后是手臂,后来我就往后逃,背部也被他砍到了。”在陈述自己的受伤过程时,顾琳显得很平静。但随着描述不断深入,顾琳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边说边掩面哭泣。当法院提出,被告人是否在捅了被害人之后就自行离开现场了,顾琳反应十分激烈,再三强调,事发时儿子并没有逃离现场,“他看着我,我对他说‘你走呀,你走,妈妈不会怪你的’,可能他当时发病,不记得了。”顾琳认为,案发时儿子处于发病期间,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因争执作案无杀人故意

  公诉机关认为,汪吉鑫当时虽然实施了一种不计后果的行为,但与被害人顾琳是母子关系,因争执而作案并没有杀人的故意,因此其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检方当庭提供的司法鉴定显示,汪吉鑫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被告人行凶的直接原因是与母亲发生了争执,并不是因为精神分裂症的幻听、幻想的影响。”据此,公诉人认为案发时被告人因为精神分裂症辨认控制能力有一定的影响,但并未完全丧失责任能力,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然而,汪吉鑫在浦东国际机场这一人群密集处,对其亲生母亲进行不计后果的砍刺,主观恶性较大,综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的情况,检方建议法庭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以精神疾病作无罪辩护

  值得一提的是,汪吉鑫的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辩护人表示,根据检方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谈及汪某“自制力无”,这证明事发当时他已经完全丧失了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既然作案时属于发病期,主观意识已经丧失,汪某应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经过了一个半小时的法庭审理后,审判长宣布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对于控辩双方及法庭的询问,汪吉鑫(化名)反应有些迟钝,回答都十分简洁,很多时候甚至用摇头和沉默代替回答。对于一般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极为看重的最后陈述,汪吉鑫也停了停,木讷地摇了摇头,放弃了。

  不知是否出于愧疚,整个庭审中汪吉鑫没有看向坐在被害人席上的母亲,对于作案经过,汪吉鑫的记忆几乎是一片空白。

  儿子:我挺恼火的,是我捅了她,可能一时冲动

  公诉人:到了机场之后你母亲是来接你的?

  汪吉鑫:是的。

  公诉人:你们碰头以后你是不是直接问你母亲要学费啊?当时她如何表示?

  汪吉鑫:是。她怎么表示的我记不清楚了。反正我挺恼火的。

  公诉人:为什么呢?

  汪吉鑫:也是因为一段时间以来的事情,反正当时我很恼火。

  公诉人:她当时是不是表示没钱供你继续留学了?

  汪吉鑫:是。

  公诉人:你当时听到后心里什么想法?是不是在之后就捅刺了你母亲?

  汪吉鑫:我也不知道,我也说不清楚。是我捅了她。

  公诉人:你是在什么情况下捅刺她的?

  汪吉鑫:我也不记得,可能是一时冲动吧。

  公诉人:你的刀是哪里来的?

  汪吉鑫:是随身带的。

  公诉人:捅刺部位记得吗?

  汪吉鑫:就是身上乱捅。

  公诉人:当时脑子里怎么想的?

  汪吉鑫:没有。

  公诉人:一共捅了几刀?

  汪吉鑫:也不记得了。

  公诉人:母亲被你捅了之后什么反应?

  汪吉鑫:也不记得了。

  被自己的儿子亲手捅成重伤的顾琳(化名)身心重创,经过半年多的调理和修养,顾女士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昨天在法庭上,她身穿黑色夹克,短发,显得有些憔悴。庭审中,时不时会看着站在被告席的儿子,默默流泪。

  与汪吉鑫的平静简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母亲顾琳数度泣不成声,审判员一度要求其控制情绪以便庭审可以顺利进行。发言中,顾琳不忘为儿子求情,数次表明儿子也是受害者,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母亲:他是无辜的,造成这个局面家庭也有责任

  公诉人:现在你认为你儿子为什么要对你行凶?

  顾琳:我觉得他可能是有精神疾病。现在我看到他这个状态,确实跟以前不一样了。

  公诉人: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他精神状态不正常?

  顾琳:之前我也发现他有点不正常,比如随身带着刀。这次他带没带事发前我不清楚。

  公诉人:汪留学的学费是怎么来的?

  顾琳:2009年之前一直是从我老公那里拿。后来也是因为家庭矛盾,他爸爸不给钱了,可能他压力也非常大,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哭)。这次也确实是没钱了。

  公诉人:现在有什么想法?

  顾琳:我也不希望看到今天这一幕(哭)。他(儿子)也是被害人,我就希望他能好好地把病治好。

  辩护人:你认为被告人有罪吗?

  顾琳:法律上肯定是有罪的,但是他也是无辜的,造成今天这个局面我们家庭也有责任。

  辩护人:当时他有没有逃离现场?

  顾琳:他没有。就站在旁边,我让他走,他才离开了一点,后来看到老外来救我了,他才走了。(哭)

  审判员:法庭问被害人几个问题,希望被害人能够控制一下情绪。汪正常留学何时毕业?

  顾琳:明年。

  审判员:他是否每年回家?

  顾琳:是的。

  审判员:你以前有没有发现他精神有问题?

  顾琳:发现的。他电话说,今年日本地震之后他去医院看病,说他耳朵里有东西,后来医生说没东西,说他是神经疾病,他还和医生吵架了。2009年回家的时候,他在外面散步也会突然大叫一声。

(责任编辑:聂酉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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