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资讯网,丰富你的生活,努力打造一流资讯的航母!

好资讯网

当前位置:好资讯网 > 新闻 > 社会 >

抢劫内宜高速公路宜宾收费站案主犯伍勇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1-10-23 00:16来源: 作者: 点击:

抢劫内宜高速公路宜宾收费站案主犯伍勇被执行死刑

    新华网成都10月22日电(记者苑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执行死刑命令,抢劫内宜高速公路宜宾收费站的主犯伍勇21日在四川省宜宾市被执行死刑。

    2008年11月11日和2009年2月23日,伍勇纠集多人,携带火药枪、仿真左轮手枪、匕首等作案工具,着军、警服装,蒙面伪装,以鸣枪、持刀威胁等方式,先后对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北站、南站收费站实施抢劫,共劫得现金6.5万余元。此外,2000年5月,伍勇持刀将其战友郭某杀害;2001年10月16日,伍勇伙同陈泽奎、曾科等人(均已判刑)抢劫宜宾正源药业公司营业款11万余元;2002年7月17日,伍勇与唐某某(已判刑),分别持木棒、火药枪将12岁男童罗某杀害;2003年9月11日和10月2日,伍勇持枪先后袭击驻宜宾某部哨兵和宜宾市某机关执勤保安,致哨兵张某重伤。2009年3月,伍勇纠集他人准备抢劫云南省水麻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抓获。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该案后,认定伍勇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伍勇单独或纠集他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并持枪、械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伍勇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其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故裁定核准了对伍勇的死刑判决。

  • 相关报道:
  •   

好资讯
热门关键字: 
  • 监管门前溜走了谁?——民营医院广告乱象拷问
  • 人大代表谈刑诉法修改 称部分条款不够细
  • 工信部长:宽带普及提速计划是一种相对降费
  • 两会热点调查:高考改革养老保障人口政策居前三
  • 首批京外政协委员抵京 关注空气质量等话题
  • 习近平访问洛杉矶将谈高铁项目
  • 广东近期两名地级市委书记调往外省任副省长
  • 内蒙呼伦贝尔遭极端低温 三口之家寒衣耗费上万(1)
  • 媒体人眼中的广东代省长朱小丹:念旧 果敢 谦谨
  • 北京地铁5号线8号线和10号线将安装防夹装置

热点资讯

好资讯网|资讯大全|广告服务|联系我们|会员注册|帮助服务|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网站地图XML

Copyright 2014 好资讯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